2006年11月25日 星期六
醜女孩
介紹辭中寫著:
「這是一場真實的受虐經歷,也是一個讓人疼痛的回憶。
英國第一位黑人女法官康絲坦姿勇敢說出自己的人生,是希望自己的故事可以鼓勵那些不快樂的年輕人。
儘管環境惡劣,只要擁抱希望,讓夢想成真,並且表現得比自己的父母還要更好,就是一個光彩奪目的孩子。」
看過不少受虐的案例,但由當事人如此詳細描述受虐的過程還是較少,很難去想像要花多少力氣去回憶、又要流多少眼淚手寫下這些字句。
重大的創傷經驗,通常不會隨著歲月而被遺忘,反倒會潛藏在腦中、出現在夢中;寫出來,本身就是很好的整理和治療過程。作者並沒有在書中說上大學以後的事,所以尚無從了解她的想法。在英文網頁中看到她明年有進一步的出版計畫,可能會看得到。
對我來說,這是一本讓人看了十分痛苦的書、看了睡不著的書。
多數人的評論是贊嘆這個女子的毅力和勇氣讓人佩服,我卻有點不知如何反應!這麼痛和難堪的經驗,幹嘛寫下來?
在英文站上也看到有聲稱認識作者的人,認為這本書多數是虛構的、根本是小說。也有人說作者的媽媽要控告作者,然而作者表示非常歡迎,她將樂於在法庭中陳述這些事。更有人說作者深知如何吸引人的目光焦點…看的我傻眼了。
我讀了會很難過,是因為在我的工作中,看過許多台灣的虐待案例,有的有過之而無不及;作者把暗夜哭聲寫得很真實,把受虐兒的有口難言寫得很讓人心痛;更將周邊大人們的冷漠呈現得很讓人咬牙切齒。
我知道,那種與天地之間的神的討價還價,是絕望的人才會發出的聲音:「親愛的上帝啊!如果生命是這樣的痛苦,我能把它還給你嗎?」從絕望中升起的生命力量,讓我們為她鼓舞,易地而處,誰能置之。
我還是不知如何定位這樣的一本書的出版位置,是勵志?是自我療癒?or是憤怒報復?祇知這本書讓我非常地不舒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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